超标执行居民气价达7.5元/方!河南一燃气公司被责令退费
来源:人民网、濮阳头条
编者按:去年底,濮阳县居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天然气价格高,燃气公司2021年11月天然气价格为第一阶梯3.13元/方,第二阶梯7.5元/方,12月改成第二阶梯价格降为4.6元。
濮阳县委于2021年12月17日回复称,7.5元/方是燃气公司根据上游气源单位价格并结合濮阳县冬季天然气供应结构体系等测算出的价格,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但经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方就11月实际用气量和种类进行重新核算,决定自12月1日起下调居民第二阶梯用气价格,由7.5元/方调整为4.6元/方。
后网友再次反映燃气公司随意涨价,燃气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将第二阶梯气价由4.6元/方调整为6.98元/方。
濮阳县委于2022年1月27日再次回复称,2021年12月27日,濮阳县市场监管局对燃气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对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按照濮阳县发改委规定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了收费系统,第一阶梯价格2.5元/方,第二阶梯气价格3.25元/方,并在公司收费大厅张贴了调整价格公告。
近日,濮阳县市监局近日向燃气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2022年1月27日前已缴费的用户多收价款责令退还。
面对气源采购成本进入供暖季不断上升的情况,燃气公司保供压力巨大。但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燃气销售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根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虽然本案中没有被处罚款或其他更重的处罚,但燃气公司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在燃气销售价格市场化之前不得突破政府定价超收燃气费。
以下为报道整理:
一、网友2021年12月5日提问:燃气公司价格过高
经向燃气公司电话证实,其所供11月份天然气价格为一阶梯(50方以内)3.13元,第二阶梯(50方以上)7.5元。12月份改成第2阶梯价格降为4.6元。11月份价格明显过高,要求天然气公司批量退费。
12月份的价格也与濮阳市发改委5月31日文件濮发改价管[2019]106号文件(市城区一、二阶梯价分别为2.5元、3.25元,且非集中供热区域供暖季第一阶梯150方)差距过大。虽然濮发改价管[2019]106号文件规定的是市城区天然气价格,但同属濮阳市,距离不过几公里,为何天然气差距如此之大?
濮阳市濮阳县委2021年12月17日回复:
燃气公司自2021年11月1日起,根据上游气源单位价格,并结合濮阳县冬季天然气供应结构体系等,经测算暂将县城区天然气用户价格由现行的2.5元/立方米调整为3.1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超过50立方米)调整为7.5元/立方米。但经过该公司与中石化已就11月实际用气量和种类进行重新核算,努力降低气源采购成本,并与同行业公司建立供气渠道,决定自12月1日起下调居民第二阶梯用气价格,由7.5元/立方米调整为4.6元/立方米。对11月已按居民第二阶梯价格7.5元/立方米缴费的用户,以4.6元/立方米为基础,将差额部分由营业厅组织返还到用户天然气账户,作为气费继续使用。
目前该公司由四种气源价格构成,分别为:1.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的基础量1价格(2.6741元/立方米),基础2价格(2.8985元/立方米),增量价格(市场化定价),上述价格均不含省内管输费;2.濮阳县博远天然气有限公司的4.10元/立方米。
回复截图一
二、网友2022年1月26日提问:燃气公司随意涨价
据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燃气价格自12月份开始涨价,二阶价格调整为6.98,我想问问价格是可以随意涨的吗,有关领导不是回复说自12月1号二阶价格下调至4块多了吗,为什么又涨到了6.98,既没有通知有没有公示!居住人员老百姓该找谁讨说法。
濮阳市濮阳县委2022年1月27日回复:
经查,燃气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向濮阳县公用事业局并呈送濮阳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2021年-2022年冬季采暖季濮阳县城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汇报》,以及10月25日向濮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递交了《关于濮阳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备案销售价格调整的请示》。2021年12月23日,燃气公司第二阶梯气价由4.6元/立方米调整为6.98元/立方米,第一阶梯3.13元/立方米价格不变。
2021年12月27日,濮阳县市场监管局对燃气公司进行了调查,并依据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濮县发改【2021】66号)文件规定于2021年12月30日对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5时,按照濮阳县发改委规定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了收费系统,第一阶梯价格2.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由3.25元/立方米,并在公司收费大厅张贴了调整价格公告。
回复截图二
三、事件最新后续
2月10日,针对之前的多收费用的退佣问题,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燃气公司立即对2022年1月27日前已缴费的用户退还多收费用,严格按照发改委制定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收费!
濮阳县市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燃气公司退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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