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风光竞配征求意见:光伏1.5GW、风电1GW,土地占比40%

3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征求2022年第一批次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意见的函》,拟安排1.5GW光伏、1GW风电项目,并就竞争性配置方案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本次申报为6MW以上光伏电站,须与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和与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权属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单体项目规模不得超过200MW,拟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申报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项目申报先经过各市发改委初审,再进入省能源局复审,满足条件的项目由省电力公司进行统一的电网接入审查,最终进入终审环节,根据具体的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单一集团公司所得项目规模不能超过300MW。

在具体评分细则方面,申报企业投资投资能力占比10%,分为资本金落实情况和企业业绩水平。其中,企业业绩水平为5分,分别可从光伏电站持有量、光伏制造业国内、省内纳税额度(10亿元、1亿元)以及节能降耗产业业绩获取分值。

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占比40%,分别为土地租赁合同面积与规模申报匹配程度,县级政府按规定格式出具支持项目建设承诺,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军事、文物部门支持意见以及项目取得用地预审情况。电网接入情况占比10%,具体为送出工程建设情况与以及送出工程方案预审。

市场化并网条件落实情况占比40%,主要通过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比例进行评分,但最低比例不得低于5%,时长不得低于2小时。

此外,还有额外2分的承诺事项完成奖惩情况,对纳入2020年国家平价和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每有1个项目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并网发电的,对申报企业扣1分,无项目不得分也不扣分。对配储能电站,每有1万千瓦租赁或自建电化学储能电站于综合评审前建成并网的,对申报企业加0.1分。

若评分相同则储能配比比例高的优先,若比例也相同则以用地落实情况得分较高的项目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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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文件见下:

责任编辑:孙琦懿

关键词: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