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绿电交易细则出炉
4月1日,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2年广西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了广西自治区绿色电力交易的相关细节问题。
其中参与交易的企业范围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
发电企业:现阶段为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广 西中调”)及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调 管的的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
电力用户:1.获得市场准入并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
2.暂放开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两部制用电)、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用户参与交易。
售电公司:获得市场准入并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售电公司。
交易方式:2022年暂采用双边协商方式并按月组织。
交易标的为绿色电力交易的标的为附带绿证的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发电企业的次年、次月上网电量。主要包括:
(一)未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风电、光伏等电量,自 愿承诺退出国家政策性补贴的电量可视同为未享受国家政策
性补贴。
(二)已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在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 小时数之外的风电、光伏等电量。其中,在未达到全生命周 期合理利用小时前参与交易的风电、光伏等电量,不计入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暂不领取补贴。
交易上限:1.发电企业年度可交易电量上限=近三年中调调管该类型发电企业平均利用小时数×装机容量
2.发电企业月度可交易电量上限=近三年中调调管该类 型发电企业平均利用小时数×装机容量/12
其中,广西风电发电 企业2019-2021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325.7小时,光伏发电 企业2019-2021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18小时。
价格机制:绿色电力交易价格为包含市场主体绿色电力电能 量价格和环境溢价的整体价格。以内陆燃煤发电企业核定上 网电价(0.4227元/千瓦时)上浮20%作为交易上限价格(0.50724元/千瓦时),以风电、光伏发电企业核定的上网 电价(0.4207元/千瓦时)作为交易下限价格。
结算模式按照绿色电力的交易价格,电费的流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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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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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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