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十四五能源规划:风光倍增,新增力争20GW!

5月19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全省光伏装机达到2762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641万千瓦以上。

“风光倍增”工程

“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全省新增海上风电、光伏装机翻一番,增量确保达到1700万千瓦,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光伏发电:新增光伏装机124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在特色小镇、未来社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学校、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645万千瓦以上,在30个以上整县推进;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300万千瓦以上;利用坡地、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300万千瓦以上。海上风电:新增装机45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海域,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同时,强调优化能耗“双控”。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完成国家下达的 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差别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推动能源 资源向优势地区、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 核。建立健全能耗“双控”与重点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以及产 业扶持政策等协同机制。

严控“两高”。以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的强约束倒逼和引 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出台严控地方新上 “两高”项目的意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000 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项目的节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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